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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三级物流师考试知识点详解:定期订货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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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兰州爱邦物流公司 来源:兰州物流货运公司 发表时间:2014/4/20 16:25:18 点击:287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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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物流公司- 定期订货法 优点: 不必严格跟踪库存水平,减少了库存登记费用和盘点次数。不必关心日常的库存量,只要定期补充就可以了。 适用范围: (1)需要实施严密管理的重要物品; (2)需要经常调整生产或采购数量的物品; (3)需求量变动幅度大,而且变动具有周期性,可以正确判断的物品。 (4)建筑工程、出口等可以确定的物品; (5)设计变更风险大的物品; (6)多种商品采购可以节省费用的情况; (7)同一品种物品分散保管、同一品种物品向多家供货商订购、批量订购分期入库等订购、保管、入库不规则的物品; (8)需要定期制造的物品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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